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为加强地化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预防和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化所技术中心统筹部署和组织编制、印发了《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了遵循。
本次预案编制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成立了预案编制工作组,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及地化所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二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及预案起草工作;三是完成专家评审、政府审批与正式印发执行工作,形成了符合地化所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体系。
下一步,地化所将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通过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环境风险、环境应急知识宣传与培训,并进行不同环境风险源应急演练;加强对全所职工、学生的业务培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控能力。
(技术中心 张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