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交流

地球化学研究所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开展科技合作研讨并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1-07-11

2011年7月5日,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在地球化学研究所举行了科技合作研讨会,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胡瑞忠所长、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王建华厅长就双方合作达成共识并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李世杰研究员,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冯新斌研究员,中科院昆明分院王庆礼院长,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肖唐付副厅长,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贺彬院长,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杨永红主任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中科院昆明分院、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相关处室负责人与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全体研究员共计30余人共同出席了科技合作研讨及科技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党委书记李世杰主持会议。

 

科技研讨会现场

会上,胡瑞忠所长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来宾介绍了研究所基本情况,冯新斌副所长、李世杰书记和贺彬院长分别就西南地区重金属污染与防治研究、高原湖泊水环境污染与防治研究、云南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做了专题汇报。会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地球深部物质与流体作用地球化学研究室。

本次双边科技合作是根据中科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院地合作协议精神,以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契机,共同推进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保护领域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了科技合作协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所属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主要参与技术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以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主要参与技术单位。双方未来将主要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高原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积极合作,以解决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问题,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双边一致同意,在合作项目或已有单方项目的基础上,共建高原湖泊生态环境野外观测站,争取进入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对云南省正在筹备建立的“云南省重金属类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湖泊流域污染过程及控制重点实验室”给予技术与人才支持,争取建成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双边还一致同意,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合作研究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或应邀学术报告、讲座,把握学科前沿,瞄准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凝练合作研究目标,提升合作平台和能力建设水平;以合作项目为载体,以研究论文发表和专利申报为重点,锻炼和培养基层环保科技人员尤其是青年人才科研成果总结和集成能力,提高合作项目成果显示度。

为了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科技合作协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在高原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研究领域先期开展“高原湖泊生态环境野外观测站建设前期调查与技术体系研究”、“滇池北岸蓝藻聚集区水华控制示范工程研究”以及“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控技术及集成示范”等三个项目合作,实质性推动双边科技合作协议。希望通过首期项目的合作,建立良好合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使双方的合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切实解决云南省生态与环境问题做出贡献。

 

地化所与云南省环保厅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下午,在热烈的气氛中,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胡瑞忠所长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王建华厅长代表双边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王建华厅长还代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向地球化学研究所赠送了牛虎铜案礼品,胡瑞忠所长代表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回赠了中国科学院建院60周年“与科学同进与祖国同行”邮册礼品。在总结发言中,王庆礼院长代表中科院昆明分院对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签署科技合作协议表示祝贺,并表示将全力支持双边科技合作;王建华厅长表示,地球化学研究所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优势是云南省环境保护事业所急需的,此次双边科技合作交流及签订合作协议,使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找到了一个好伙伴和好老师,并对未来双边科技合作充满信心;胡瑞忠所长对王建华厅长一行12人来地球化学研究所访问交流表示衷心感谢,对所达成的科技合作协议表示满意,并希望地球化学研究所科学家加强与区域创新单元的合作,从中发现科学问题,解决实际问题。

 

双方互赠礼品

此次双边科技合作交流和科技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加强区域创新单元合作的一件大事,将开启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全面科技合作,提升解决国家与地方需求的科技支撑能力,为形成新时期“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示范”的完整创新价值链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技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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