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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观山湖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建设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观山湖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建设工程 

  2、项目概要:项目占地约25667.5m2,建筑面积约37000m2,设置床位150张,日门诊量约300人。项目定位于集宣传教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计生服务项目。项目主要设置的科室有急诊科、儿科、计免、产科、肠道科、妇科、综合内科、眼科、牙科、外科、骨科、中医科。项目不设传染病专科,不设传染病房。 

  项目主要建筑物有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服务区(洗衣房、供应室、污水处理站、食堂、物质供应等)。 

  本项目预计招聘职工约200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医生60人,护士100人,后勤人员2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施工期施工人员洗脸、洗手等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入厕废水则排入防渗旱厕,污水作农肥清掏排入旱厕做农肥清掏。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石方清运至马家坡弃土场堆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管理,采取随挖随运随填,待工程完成后,尽快恢复植被,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下水道。 

  污水经指导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上麦西河,待金百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进入金百污水处理厂处理。 

  目前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脱氯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工艺。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来自项目食堂,厨房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地下车库废气使用专用排风设备,废气排至地面2.5m高排气筒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做好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医疗垃圾暂存室的恶臭治理工作,通过绿化吸附等方式降低恶臭的产生量。 

  固体废物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将项目病房产生的医疗垃圾及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中经脱水处理后的污泥一起经消毒后统一收集后,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垃圾属危险废物,不得单独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和中药渣经袋装投入垃圾箱由保洁人员统一集中至垃圾桶内,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噪声 

  对产生噪声的风机、水泵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配电房、备用电源等设置在地下车库内,使项目内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项目外噪声达到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观山湖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建设工程旨在加快推进观山湖区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有利于观山湖区医疗资源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医疗资源结构、提高服务质量等,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实现病有所医目标。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公开网站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地址:贵阳市观水路46号。 

  2、期限:20131010日~1019日。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方便就医、保护环境等); 

  5)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建设单位:观山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张耀匀   联系电话:13638507611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51-5891264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观山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贵阳市观水路46 

  八、保留时间:10天(20131010日~1019 

    

  观山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