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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30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45号)精神,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拟开展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请我所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通过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zzzb.gov.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贵州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提交并打印后,在5月14日之前将纸质报名登记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附电子版)。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报名表后将报送省公选办。

报名条件等详细情况如下(可登陆http://www.gzzzb.gov.cn/网站查看):

 一、选拔对象

(一)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位和处级领导职位的选拔对象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高等院校厅级领导职位的选拔对象为:高等院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适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人员。

(三)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的选拔对象为:大中型企业、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适合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

二、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报考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厅、处级领导职位的,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业绩突出。

(二)资格

1、报考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厅级领导职位和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其中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处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高等院校正厅级领导职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须现任副厅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处级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报考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须现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报考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须现任省(区、市)管国有企业或相当于省(区、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含市州地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满1年以上,或中层副职(含市州地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满2年以上;现任省(区、市)委托省级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满1年以上,或中层正职满2年以上;其他大型企业现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在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高级管理职位任职满3年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须现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满4年以上。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须现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见附表)。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本单位报名人员的报名;省外报名人员通过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报名,也可直接到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报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地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省外报名人员由省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方能开考,具体比例由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领导能力综合测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加试英语。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加试英语的,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40%、英语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位的面试采取“大评委制”,按照领导和专家评委评分占80%,群众评委评分占20%的比例折算面试得分;高等院校厅级领导职位、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省直副厅级单位副职领导职位和省直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的面试,采取领导和专家评委制。

3、领导能力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所有职位的面试人员都需参加领导能力综合测试。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需加试英语口试。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5%、领导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折算(加试英语口试的,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领导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10%、英语口试成绩占10%的比例折算)。

(四)组织考察。按拟选拔职位职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省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委常委会或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决定任职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党委(党组)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选拔。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附:贵州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组织人事处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