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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在职职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

为提供真实、全面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完善我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人事档案建设,根据中国科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要求,需我所在职职工补充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即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的需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的需硕士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的需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科需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函授本科、专科也需要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材料,并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我所此次档案整改工作不仅是为完成中国科学院档案审核工作,更重要的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善每位职工的个人档案,形成全面准确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希望各位老师理解配合,并请在6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到各处室相关联系人处。

二线管理部门人员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请交各部门联系人处。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陈宏伟 5891199/15885082113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郭盛 13984887810

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实验研究实验室:

联系人:徐丽萍 13809410535

天体中心:

联系人:李雄耀 13765116064

                                   2010年6月25日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