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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地化所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充分理解所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区别,结合研究所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地化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所内网、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对相关规定、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科研成果、人事人才、科学传播等工作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公示,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地化所主动公开的信息条数共47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共121件;通过所网站栏目主动公开信息386条,其中新闻动态191条,其它动态信息195条。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积极联系中央、地方报纸及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有关地化所重要进展、动态等共46篇(次)。  

3、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中科院地化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3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地化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地化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稳定工作,充分利用所网站、所内网及微信平台,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研究所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   

2021年,研究所将按照我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继续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深入做好信息解读,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推进研究所多层次、多方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